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问题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运用经济学、市场准入等理论, 从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价值取向等问题入手, 分析当前的国际法规定, 并结合相关的数据分析, 总结出当前不同类型成员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水平。
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问题研究 目录
**章 导论
第二章 教育服务市场准人的基本法律理论问题
**节 教育服务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第二节 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含义与GATS的适用
第三节 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价值
第三章 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人的承诺水平
**节 GATS中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表的解读
第二节 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总体承诺水平
第三节 教育服务分部门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
第四章 GATS下代表性成员教育服务市场准人的现状与态度
**节 美国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第二节 澳大利亚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第三节 日本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第四节 法国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第五节 印度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第六节 中国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第五章 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的外资准人
**节 GATS中教育服务外资准入的基本形式
第二节 GATS中教育服务外资准入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我国教育服务的外资准入
第六章 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人的法律展望
**节 WTO中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发展进程
第二节 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障碍与动因
第三节 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的未来发展
参考文献
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问题研究 节选
《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问题研究》: 澳大利亚作为世界性的教育服务出口大国,在开放教育服务市场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和制定了一些法规。并在GATS中对中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服务和其他教育服务三个分部门进行了开放,也在四种提供方式准人中进行了较高的承诺水平。面对未来的发展,澳大利亚在交给WTO的建议文本中,对教育服务部门的进一步自由化提出了建议,认为需要各成员提高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准人承诺的水平,以消除或降低准入限制,并对消除教育服务市场准人壁垒提出自己的意见。但同时,澳大利亚认为未来在提高教育服务市场准人程度的同时,应注重教育服务质量的保证,并提出应尊重国家主权,保证各国教育主权的独立性和制定本国教育服务政策的自主性。 日本的教育服务水平较高,其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得益于教育的发展。因此,日本通过系列举措和立法手段来保证本国的教育服务水平,并积极推动私立教育的发展,推动日本教育服务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在GATS中,日本对五个教育服务分部门都作出了一定程度的开放承诺,其承诺开放范围是比较广的,而且对分部门的承诺体现出严谨和细致的特征。.同时,也在不同教育服务分部门的市场准人中设置了一些限制,鉴于教育与政治、文化的紧密程度,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从总体上来看,日本有相对高水平的教育服务市场开放度。面对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未来的发展,在给WTO的建议文本中提议,要求其他WTO成员加快教育服务的自由化进程,提高教育服务的市场准入程度,建立国际教育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从这一角度来看,日本也希望扩大其在全球教育服务市场上的影响力。 面对全球化带来的挑战,法国政府积极通过学历体现改革、发展私立教育和语言教学等措施来积极推动教育服务开放,提升本国教育服务在全球的影响力。而法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其在GATS中对初等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服务和成人教育服务四个部门进行了市场准入开放承诺。 作为文明古国,因种姓制度、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等因素,印度的教育服务体系还比较落后,目前也没有在GATS中对教育服务作出开放承诺。但因有潜在的巨大的教育服务市场,美国、巴西等成员不断对印度施压,要求其开放教育服务市场。目前,印度的一些代表性学者对其可能开放的教育服务市场准人报价进行了分析。印度的报价中,对承诺开放高等教育服务市场是没有什么异议的,对成人教育和其他教育两个分部门也没有明确的态度,但对于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服务两个分部门的开放,明确表示不愿意做出开放承诺。其市场准入程度尽管并不那么令人鼓舞,但毕竟走出了积极的一步。 我国的教育服务开放与国家政策、经济开放密切联系。在GATS中开放了全部五个教育服务分部门。由于政治教育、党校教育、警察教育和军事教育都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也关系到国家的安全,我国对这些教育予以排除。总体而言,我国在GATS中对教育服务作出的承诺水平是比较高的,无论是教育服务分部门承诺的覆盖范围,还是每种服务提供方式的准入程度,比很多的发达成员都要更广、更高。 通过分析WTO中几个代表性成员的教育服务市场准人情况,可以看出,成员在实行教育开放政策和决定自己在GATS中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和态度时,要考虑到很多的具体因素,主要有国家利益、文化价值和教育发展水平等原因。 ……
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问题研究 作者简介
唐海涛,法学博士,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国别经济与国际商务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投资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在CSSCI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多篇,主持和参与省部级项目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