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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1949-中国经济发展史-全3册

  2020-06-04 00:00:00  

1840-1949-中国经济发展史-全3册 内容简介

  《中国经济发展史(1840-1949 套装1-3卷)》在“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中国经济发展史(1949—2005)》和“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中国经济发展史(1949—2010)》的基础上向前延伸而成的多卷(册)本经济史学著作。全书全面研究和介绍了1840—1949年间中国经济发展的相关情况,并且延续本项目分行业进行研究和介绍的特色,共分为综述、近代农业、近代制造业、近代采掘业、近代轻工业、近代运输业、近代邮电业、近代商业、近代外贸业、近代金融业等十编。

1840-1949-中国经济发展史-全3册 目录

**编 综述
**章 19世纪40年代至19世纪60年代的中国经济
第二章 19世纪70年代至19世纪90年代的中国经济
第三章 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经济
第四章 20世纪20年代末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中国经济

第二编 中国近代农业发展史
**章 鸦片战争前后的农业经济
第二章 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初的农业经济
第三章 清朝末期的农业经济
第四章 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经济
第五章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不同地区的农业经济
第六章 抗日战争时期不同地区的农业经济
第七章 南京国民政府末期不同地区的农业经济

第三编 中国近代制造业发展史
**章 清末时期近代制造业的萌生(1840-1860年)
第二章 清末时期近代制造业的初兴(1861-1894年)
第三章 清末时期近代制造业的拓展(1895-1911年)
第四章 北洋政府时期近代制造业的发展(1912-1926年)
第五章 国民政府时期近代制造业的扩展(1927-1937年)
第六章 抗战时期及战后近代制造业的衰萎(1938-1949年)

第四编 中国近代轻工业发展史
**章 中国近代轻工业概况
第二章 19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的轻工业
第三章 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中叶的轻工业
第四章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轻工业
第五章 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轻工业
第六章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轻工业
第七章 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轻工业

第五编 中国近代采掘业发展史
**章 近代采掘业序曲(1840-1875年)
第二章 近代采掘业的初创(1875-1895年)
第三章 近代采掘业的兴盛(1895-1927年)
第四章 近代采掘业的进一步扩展(1927-1937年)
第五章 近代采掘业的衰变(1937-1949年)

第六编 中国近代运输业发展史
**章 近代水路运输的发展
第二章 近代铁路运输的发展
第三章 近代公路建设
第四章 近代民用航空业

第七编 中国近代邮电业发展史
第八编 中国近代商业发展史
第九编 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发展史
第十编 中国近代金融业发展史

1840-1949-中国经济发展史-全3册 节选

  《中国经济发展史(1840-1949 套装1-3卷)》:  “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杂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好丑各一半。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彼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凡男妇,每一人自十六岁以尚,受田多逾十五岁以下一半。如十六岁以尚分尚尚田一亩,则十五岁以下减其半,分尚尚田五分;又如十六岁以尚分下下田三亩,则十五岁以下减其半,分下下田一亩五分。”  “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蚕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矣。此乃天父上主皇上帝特命太平真主救世旨意也。但两司马存其钱谷数于簿,上其数于典钱谷及典出入。”  “凡二十五家中,设国库一,礼拜堂一,两司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钱。如一家有婚娶弥月喜事,给钱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总要用之有节,以备兵荒。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农隙治事。凡两司马办其二十五家婚娶吉喜等事,总是祭告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切旧时歪例尽除。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礼拜堂,两司马教读《旧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及《真命诏旨书》焉。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妇至礼拜堂,分别男行女行,讲听道理,颂赞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  “凡二十五家中,力农者有赏,惰农者有罚。或各家有争讼,两造赴两司马,两司马听其曲直。不息,则两司马携两造赴卒长,卒长听其曲直。不息,则卒长尚其事与旅帅、师帅、典执法及军帅。军帅会同典执法判断之。既成狱辞,军帅又必尚其事于监军。监军次详总制、将军、侍卫、指挥、检点及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奏天王。天王降旨,命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等详核其事。无出入,然后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军,直启天王主断。天王乃降旨主断,或生,或死,或予,或夺,军师遵旨处决。”  ……

1840-1949-中国经济发展史-全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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