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句法学的原则 本书特色
《历时句法学的原则》:西方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视野
历时句法学的原则 目录
《西方语言学视野》总序《历时句法学的原則》导读原书目录前言1.序论1.1 一些总体的观察1.2 尚非理论(pre-theoretical)的一些思考1.3 早期生成语法对于句法演变的研究1.4 语法理论1.5 从标记性看语法理论2.一个范例:英语的情态词2.1 现代英语的情态词2.2 历史上的重新分析2.3 附论:关于迂说式(periphrasic)do3.关于演变的理论3.1 明晰原则3.2 演变理论3.3 句法构拟4.更多的范畴变化4.1 英语的量化词4.2 英语不定式4.3 已有范畴的重新分布4.4 Kwa语中的连动式5.词库内的演变5.1 中古英语中的非人称动词5.2 被动结构5.3 希腊语的语气(moods)6.关于层级转换6.1 NP前置6.2 wh移位7.重新分析的起因7.1 表层结构的地位和类推7.2 独立的起因7.3 结论参考书目(及文献索引)引用索引
历时句法学的原则 节选
《历时句法学的原则》出版于1979年,是从生成语法来研究历时句法的奠基之作,在(现代意义的)历时句法学这个新兴领域占有重要地位。《历时句法学的原则》立论宏大,首先建立了一套历时句法研究的不同于以往的全新方法论,据此总结以往研究的不足,并对具体的演变实例作出细密的分析。《历时句法学的原则》是*早提出一套系统的历时句法学理论的研究之一,并涉及了语言学和语言学习的众多领域,适合语言学各领域的研究者、学习者阅读。
历时句法学的原则 相关资料
插图:也没有理由说一个表层结构被历史规则映射(map)为后一时期的另一形式。新语法学派没有抽象的形式语法的概念,不懂得运用递归规则(recursive rules)分析表层结构,缺乏“生成”观念。因此,他们不能比较不同阶段的语法,不能讨论这些语法在形式上可能有的联系。他们能做的,只是为结构式分类,比较不同阶段的句子。与在语音学上的贡献相比,他们在句法上没有什么发现。 另一个困难是不清楚什么构成自然的句法演变。新语法学派发现的语音的对应,让语音学家可以预期在一种新语言中能够找到哪类变化。同类语音演变在一种又一种语言中不断发生,这为学者提供了语音自然演变的观念。但是,由于句法缺乏历史的对应关系,自然演变或自然规则这类概念在句法中难以存在。由于不知道什么构成句法的自然演变,在构拟语法的原始形式时会有障碍。音系和形态结构方面的构拟技巧,不适用于句法。 以上讨论的许多困难源于缺乏一套充分的共时句法描写的理论。历时句法学家已做的工作,是罗列句型、小句的语序等等,止步于观察的充分性。基于以上讨论,历时句法研究的前景并不鼓舞人心。在语音学中,一些演变在一种语言中反复发生,比如鼻辅音之前元音的鼻音化,并且屡见于不同语言,这样的现象需要得到解释。但在句法中,还没发现类似的现象。不过,仍有必要总结一条探索句法演变的原则性的方法。
历时句法学的原则 作者简介
作者:(美国)莱特福特(David W.Lightfoot)David W.Lightfoot(1945-),现任美国乔治敦大学语言学系主任,美国语言学学会会长,主要研究句法理论、语言习得以及历史演变。